承包方练某承建某门店装修工程后,双方均无争议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但至今仍未解决 。何某支付了装修款6.5万元,能否拒付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规定,则需从违约之日起按照剩余尾款的每个月2%支付逾期违约金 。
农村中无建筑资质的施工者比比皆是,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最终判决何某应支付所欠工程款13.5万元及违约金给练某 。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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